1、物业是什么?
“物业”一词译自英语property或estate,由香港传入沿海、内地。其含义为财产、资产、地产、房地产、产业等。
该词自20世纪80年代引入国内,现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概念,即: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
2、物业管理是什么?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
3、物业管理费是什么?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 我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吗? ”
误区一:没入住就不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一般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等。所以无论在购买房屋以后,不管住与不住,都应该缴纳物业费,这一点不容置疑。
误区二:未签物业合同不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
误区三:对物业公司捆绑式服务不满不交物业费
一般而言,小区内的健身房、游泳馆属于配套设施,摊入了小区的建设成本,产权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按照“我的东西,我使用”的原则,业主有权利使用这些设施。根据有关规定,会所等设施从原则上讲不能收费,但因维修、养护需要费用,业委会可以委托物业公司进行收费管理,费用归全体业主支配。如协商不成,业主可以通过法律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承诺。物业公司也可以起诉业主,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
误区四:对物业公司利用公用面积经营不满不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所得收益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等。物业公司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进行经营,所得的收益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的,这也是公共的利益,故业主不能据此而不缴纳物业费。
终上所述,物业管理企业受雇于业主,为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是明确的服务合同关系,但有些业主没有理清认识,简单地认为物管企业是小区的配套设施,并没有意识到物业服务费的本质,经常采用对抗的方式拒绝缴纳物业费,对小区的和谐环境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故,缴纳物业服务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当物业来敲门时,作为业主的您,仍然拒缴物业费吗?